嘉汇公司收回浙江商城3号楼新玛特商场经营权
11月1日,嘉汇公司与大商集团自贡大商公司正式解约,收回浙江商城3号楼新玛特商场经营权,实行过渡期经营管理。
今年1月以来,受新冠疫情影响,新玛特商场举步维艰,商家陆续流失率达95%以上,无力正常经营。为确保资产安全性,嘉汇公司于10月9日与大商公司成立联合工作组,对大楼房屋资产和设施设备进行了移交前的查验登记。
10月27日,嘉汇公司成立“新玛特商场过渡期运营工作领导小组”,负责统筹安排商场过渡期运营工作。29日,公司召开“资产接收及过渡期运营管理专题工作研究会”,对过渡期的资产管理和经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,并迅速设立商场管理办公室,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资产过渡期管理和运营工作。10月30日,公司与现存商家就后续经营等问题进行深入协商,达成了共识。
接下来,嘉汇公司将全力以赴,保障现存商家的正常经营,积极商洽具有成熟运营经验的优质管理团队,有效推进商场过渡期招商运营。同时,有序开展光大家园、仁和半岛和釜溪复合绿道经营性资产的招商洽谈及运营管理,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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